*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河南从下月起启动大病补充医保工作 超5万元报销90%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对象为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年度人均筹资标准为60元,由各级财政承担。
秀山县建立分类救助政策保障机制确保脱贫不返贫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日]
秀山县建立分类救助政策保障机制确保脱贫不返贫
我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新规落地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日]
我市出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及非医疗费用专项救助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建立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及非医疗费用专项救助基金,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在通过现行新农合基本医疗、大病保 险、民政医疗救助等报销后,未能报销的医疗费用及相关非医疗费用,由专项救助基金予以救助,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贫困住院患者旗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日]
建立“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对于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急危重伤病除外),并向城乡医保经办管理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日]
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日]
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管委会)探索提高重度残疾人大病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医保结算、救助流程。
宜春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日]
宜春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州级统筹补偿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日]
全州范围内统一实行门诊统筹补偿+住院统筹补偿+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相结合的补偿模式。新农合统筹基金对每个参合患者普通门诊和普通住院医药费用年累计最高补偿支付限额为30万元。
昆明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日]
昆明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六安市2017年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实施办法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9日]
六人社秘〔2017〕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