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2016年黄石市城区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 救助标准:采取“购药补贴”的方式,为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每人每年500元基本药品,满足贫困精神病患者的基本治疗和康复需求。 救助条件: 1、户籍在黄石城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户精神残疾人; 2、经具有资质的精神科医师确诊,目前确实需要服药治疗的精神病患者; 3、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并书面同意接受免费服药补贴。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8日]
- 关于选送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通知
- 2016年孝感市将继续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为智力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康复训练。对计划名额分配、送训对象条件、申请报名程序、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等相关事项进行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8日]
- 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补贴申请指南
- 包括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贴申请的办理对象、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承诺、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7日]
- 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省白内障复明车手术项目的通知
- 救助对象:无手术禁忌症的贫困白内障患者。 经费来源: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资金;省级项目补贴经费每例1000元;开展白内障复明车项目工作的市、州、县配套工作经费。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9日]
- 精神病患者服药、住院救助程序
-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服药救助本或住院通知单,申请人持项目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到定点医院住院或领取药品(服药时间为1年,住院不超过3个月)。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