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8日 来源:黄石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3703
各城区残联、开发区社发局:
为加大对城区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力度,巩固2015年此项工作的效果,今年我市继续开展对城区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服药救助工作。为使此项工作有效开展,特拟本方案。
一、救助任务
为我市城区1356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门诊服药救助。
二、救助条件
1、户籍在黄石城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户精神残疾人;
2、经具有资质的精神科医师确诊,目前确实需要服药治疗的精神病患者;
3、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并书面同意接受免费服药补贴。
三、救助标准
采取“购药补贴”的方式,为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每人每年500元基本药品,满足贫困精神病患者的基本治疗和康复需求。
四、职责分工
市残联康复维权科:制定项目实施办法;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监督、落实服药救助卡的发放工作;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项目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全市项目执行情况、落实项目经费。
城区残联、开发区社发局: 根据市残联下达的救助指标,审核确定救助对象;指导定点医院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跟踪贫困精神病患者的后期康复;做好相关资料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定点医院:承担城区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任务的定点医院为黄石市精神病医院、黄石市华新医院精神科、黄石市二医院精神科、有色公司总医院精神科。定点医院专科医生对救助对象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救助药物实行严格管理,保证药品质量,根据病情需要发放药品,并做好病情监测,保证医疗质量;接受残联的监督检查;配合残联完成救助工作的统计、上报。
社区专委:协助做好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的申请工作;配合法定监护人,督促做好贫困精神病患者的定期领药;配合定点医院监督贫困精神病患者定时服药。
五、经费来源
1、省拨国彩经费承担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16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的服药救助任务。
2、超出国彩承担的任务救助指标经费,开发区由市残联承担,其他各城区由市残联与其各承担一半。
六、工作流程
1、制定工作方案:市残联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制度。
2、确定定点医疗单位:各城区残联与选定的定点医院签订工作协议书。
3、确定救助对象: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申请,定点医院初审确定后,由户籍所在社区、区残联审核救助对象的身份证明、残疾人证、低保证,确认符合救助条件后,填写《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登记表》和《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汇总表》(2016年度),报市残联康复科审批,并发放《黄石市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卡》。
4、门诊服药:接受服药救助的精神病患者凭《医疗救助卡》到定点医院定期就诊,由精神科责任医师为患者建立门诊病历,根据患者病况选择用药,并确定患者定期就诊时间。对因各种原因中止定期领取药品的患者,定点医院应及时上报相关的区残联,及时调整救助对象。
5、费用结算:采取由市、区两级残联部分预付的办法,待集中审核服药补贴凭据后再结清全部。定点医院将患者每次领药的种类、剂量、费用记入患者本人的《医疗救助卡》,并保存患者每次领药处方底联及医院代缴费单据,年底汇总与市、区两级残联结算。市、区两级残联认真审核医院提供的结算凭据和患者的领药记录,确认无误后,市、区两级残联及时将剩余的救助资金拨付给定点医院。
6、统计与档案:市残联康复科负责收集、整理项目执行过程的相关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登记和项目统计。定点医院精神科责任医师每年对受助对象进行一次服药疗效评估,填写《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服药疗效评估表》并存档。
七、工作要求
1、各城区残联和定点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救助工作条件认真筛查贫困精神病患者。
2、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坚持项目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级残联加强对定点医院的动态管理和指导,定点医院认真填写用药记录和明细清单备查。
3、确保医疗效果,定点医疗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精神病患者的治疗效果,在经费允许的范围内采取最佳的治疗方案,保证患者顺利实现康复。
附件1:2016年黄石市城区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指标分配表
附件2: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登记表
附件3: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汇总表(2016年度)
二0一六年四月八日
抄 送:市财政局、市精神病医院、华新医院、市二医院、有色公司总医院、大冶市残联、阳新县残联
附件1:
2016年黄石市城区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
救助指标分配表
500元∕年∕人
城 区 | 救 助 总人数 (人) | 救助 总金额 (万元) | 其 中: | 备注 | ||||
省级彩金救助(人) | 救 助 金 额 (万元) | 地方 救助 (人) | 救助金额 | |||||
市级 | 区级 | |||||||
黄石港区 | 320 | 16 | 40 | 2 | 280 | 7 | 7 | 市、区各承担 50% |
西塞山区 | 384 | 19.2 | 40 | 2 | 344 | 8.6 | 8.6 | |
下陆区 | 224 | 11.2 | 40 | 2 | 184 | 4.6 | 4.6 | |
铁山区 | 138 | 6.9 | 40 | 2 | 98 | 2.45 | 2.45 | |
市直 (开发区) | 290 | 14.5 | 40 | 2 | 250 | 12.5 | / | 市级全额承担 |
合计 | 1356 | 67.8 | 200 | 10 | 1156 | 35.15 | 22.65 | |
附件2:
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登记表
填表单位(公章):
姓名 | 性别 | 男 □女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家庭 地址 | 邮政编码 | |||||||||||||
疾病诊断 | 诊断机构名称 | |||||||||||||
监护人姓名 | 与患者 关系 | 电 话 | ||||||||||||
监护人家庭地址 | 邮 编 | |||||||||||||
家庭经济状况 |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线 □ 2.农村领取社会救济金 □ 3.家庭经济困难 □ | 户 口 类 别 | 农业户口 □ 非农业户口 □ | |||||||||||
享受医疗保险情况 |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2.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3.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4.享受医疗救助 □ 5.享受其他医疗保险 □ 6.无医疗保险 □ | |||||||||||||
救助类型 | 能够进行城乡医保报销的患者接受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服药救助 □ 不能进行城乡医保报销的患者接受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服药救助 □ 其他救助 □ (请注明) | |||||||||||||
救助时间 | 年 月—— 月 | |||||||||||||
实际救助金额 |
元
| |||||||||||||
疗效 |
改善很多□ 稍有改善□ 没变化□ 有所下降□ | |||||||||||||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附件3:
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汇总表(2016年度)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残疾证号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服药医院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