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0日]
到2020年,为全省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80%。基本康复服务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康复专项救助、辅助器具配发和其他康复服务四大类。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或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予以资助。
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残疾人康复给付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4日]
对荆州市残疾人康复给付的受理范围及条件、申请材料、给付方式、给付标准等进行说明。
信息表——0-6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补贴的给付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4日]
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补贴给付的受理范围及条件、申请材料、给付方式、给付标准等进行说明。
关于开展2017年0-6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筛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8日]
筛查对象:湖北省户籍,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诊断明确、有康复需求、身体状况稳定的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
黄石市成人助听器惠及贫困残疾人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1日]
我市110只成人助听器将免费发放给贫困听力残疾人配戴。 受助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在6周岁以上、听力损失达到听力残疾标准、无助听器适配禁忌、有配戴助听器意愿、家庭经济困难、对就学就业阶段的听力残疾人优先救助。资助条件要求:为贫困听力成年残疾人每人一次性资助数字式助听器1只,并于近期提供硬耳模制作和验配服务。
2016年湖北省贫困残疾人假肢装配项目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3日]
各级残联筛查出的假肢装配需求者,应填写普及型假肢装配补贴登记表(附件),报假肢站所在地残联审批同意;拟在省假肢站装配假肢者,需经省残联康复处审批同意;各假肢站凭上述通过审批的登记表进行假肢装配和经费减免。
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9日]
各地要将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家庭仍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自负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适当补助。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取消住院报销的起付线。
解读:2015年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2016五大计划)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3日]
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探索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扩大康复服务的覆盖范围,促进更多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继续落实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和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等重点项目。 提升省级康复机构培训与服务带动能力,提高市、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水平;
关于2016年成人助听器项目任务分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0日]
受助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在6周岁以上;(2)听力损失达到听力残疾标准,无助听器适配禁忌,有配戴助听器意愿;(3)家庭经济困难;(4)对就学、就业阶段的听力残疾人优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