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建筑企业职工在遭受工作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伤害后,由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工伤医疗费,待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在参保期内发生工伤的工伤职工在工期结束后,仍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6日]
- 关于印发《银川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规定》的通知
-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建筑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外地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二)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 关于印发中卫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12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含一般诊疗费),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40%,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医报销比例为60%,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为70%。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5日]
- 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
- 参保居民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3种门诊大病,可就近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就诊。两县一市因暂无条件致使城乡居民只能在县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居民患以上3种门诊大病,可在县级医疗机构签约就诊。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30日]
- 关于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的意见
- (一)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1200元。 (二)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40%,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0%,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为70%。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