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市本级开展部分门诊规定病种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 维持病种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金支付比例不变,将试点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现行在职职工的75%、退休人员的80%、其他居民的65%和在校学生的75%提高到在职职工的85%、退休人员的90%、其他居民的75%和在校学生的85%。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1日]
- 铜陵市2016年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 铜陵市2016年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9日]
- 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的通知
- 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6日]
- 关于巩固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意见
- 关于巩固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6日]
-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