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1日 来源:马鞍山政府信息公开网 浏览次数:3291
各县区人社局、卫生计生委,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血压等6个病种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6〕1号)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2015〕16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分级诊疗,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门诊慢性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现就开展部分门诊规定病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管理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病种
将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功能三级以上(含三级)]、Ⅱ期以上(含Ⅱ期)高血压病、脑血管意外功能障碍恢复期5个病种列为首批门诊规定病种社区服务机构就医管理试点病种。
二、试点范围
市辖区内已组合签约服务医疗机构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医联体组成至少有一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定点医疗机构、一家及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联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管理模式
(一)试点病种定点就医范围由现行选择一家医疗机构和一家门诊规定病种药店调整为选择医联体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
(二)依托医联体实行门诊规定病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管理,即医联体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门诊规定病种日常就医管理(包括预约检查和专家门诊)、费用结算和建立医疗健康管理档案,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组建相关病种诊疗专家组、制定用药和检查方案并实施相关辅助检查。
四、配药政策
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门诊规定病种参保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可一次开具治疗性药物1-2个月的剂量。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门诊规定病种患者门诊用药需求,按照医保用药目录适当调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目录,实行备案采购,执行零差率销售。
五、报销比例
维持病种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金支付比例不变,将试点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现行在职职工的75%、退休人员的80%、其他居民的65%和在校学生的75%提高到在职职工的85%、退休人员的90%、其他居民的75%和在校学生的85%。
六、费用结算
门诊规定病种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包括上级定点医疗机构制定的检查化验项目、预约副主任及以上医师门诊诊察费)发生的属于门诊规定病种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都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并按规定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待遇。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到医联体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调整治疗方案和做相关检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上级定点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负责预约专家和辅助检查,参保人员持上级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检查化验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费票据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试点病种统筹基金实行总额预算管理、按月结算、年度考核决算。
七、相关要求
(一)各医联体牵头单位(医联体内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为牵头单位)要建立试点病种诊疗中心,负责为患有试点病种参保人员制定用药方案和检查化验项目并预约相关医疗专家和检查化验时间,开展社区试点病种管理指导、巡诊和人员培训等。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建设,完善门诊规定病种参保人员电子健康档案,规范诊疗行为,强化日常管理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三)患有试点病种参保人员自愿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签约。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无故退出定点就医管理,若退出则不再享受试点病种相关待遇。
参保人员若退出试点,必须向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参保人员(代理人)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字盖章同意书到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就医信息变更手续(修改为原门诊规定病种编码和名称)。
(四)自愿参加试点的参保人员,应在每年1月1日至1月20日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且当年未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发生试点病种费用。新确认的试点病种参保人员应在专家集中签定次月10日前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且未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发生试点病种费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正常工作日上午8:30前,将前日签约的参保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卡号、病种编码和名称信息发送到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医疗服务科(邮箱:3401175273@qq.com),医疗服务科应安排专人对参保人员门诊规定病种进行维护和修改。
八、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三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实施。
附件:1、试点病种编码和名称
2、医联体组成名单
3、参加试点就医管理参保人员信息报表格式(Excel)
4、退出试点申请同意书格式。
关于市本级开展部分门诊规定病种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附件.doc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