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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部分药品先期调出〈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部分药品先期调出〈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梳理药品目录数据库,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要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各区县医保局、人社局要及时通知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下载比对使用,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解释说明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确保调出工作顺利落地实施。


附件: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部分药品先期调出《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