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开展2015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和居民大病保险补充报销工作的通知(绵人社函〔2016〕1号)
- 通知规定了报销项目及标准、报销范围及报销程序。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6日]
- 德阳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实施办法对参保缴费、医疗补助及医疗保障管理工作作出了详细说明。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1日]
- 关于规范特殊重症疾病门诊治疗报销的通知
- 关于特殊重症疾病门诊治疗的治疗指南、治疗模式、报销项目及标准、结算处理及定点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1日]
- 关于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参保人患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下称个人负担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费用按分段分比例赔付。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8日]
- 关于开展宜宾市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 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通知对保障内容等重要问题作了详细说明。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