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临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合并的通知
- 关于调整临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合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 丘北县上半年投入医疗卫生经费近3亿元
- 今年以来,丘北县财政投入进一步向民生倾斜,向基层倾斜,加大了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高危孕产妇、儿童救治资金等医疗卫生工作的投入力度。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
- 文山州拨付疾病应急救助基金32万元
-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是在云南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患者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 保山市出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 将22个病种列入重特大疾病救助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按其自付部分不低于30%的比例给予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8日]
- 昆明市启动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试点 规范诊疗层级和就医秩序
- 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疑难病、急危重症及时转诊至二、三级医院接受诊断治疗,病情缓解或进入康复期的患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接受康复诊疗,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