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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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临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合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关于调整临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合并的通知
丘北县上半年投入医疗卫生经费近3亿元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
 今年以来,丘北县财政投入进一步向民生倾斜,向基层倾斜,加大了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高危孕产妇、儿童救治资金等医疗卫生工作的投入力度。
文山州拨付疾病应急救助基金32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是在云南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患者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保山市出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8日]
将22个病种列入重特大疾病救助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按其自付部分不低于30%的比例给予救助。
昆明市启动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试点 规范诊疗层级和就医秩序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5日]
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疑难病、急危重症及时转诊至二、三级医院接受诊断治疗,病情缓解或进入康复期的患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接受康复诊疗,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
昆明市医疗保险109个疾病实行病种结算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1日]
自2016年1月1日起,针对《结算办法》确定的109个疾病病种,参保人患该病种入院后按照临床路径进行规范化治疗后,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全过程发生的检查、治疗、麻醉、手术、床位、护理、药品、耗材和医用材料等全部医疗费用总额实行病种结算。
关于积极推进统筹发展惠及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2日]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加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9.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大病)达到15.8万元。
我州本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基金到位率达到100%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2日]
参合农民在统筹年度内发生住院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减免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7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分段赔付,不设封顶线。
付限额提高到15.8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6日]
 此次调整后,昆明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达到9.8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达到15.8万元。
迪庆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6日]
云南藏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逐年提高,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