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长治市医疗保障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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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 朔州市财政局五项举措推进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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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2日]
- 市财政多措并举促进我市医改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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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9日]
- 临汾市出台《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救助对象为全市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基金支付范围主要是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身份明确但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5日]
- 省财政多项措施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 重点救助对象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原则上不低于15000元;巩固大病关怀救助。对身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等重特大疾病,病情处于晚期的重点救助对象给予的一次性的大病关怀救助,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