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调整医保扶贫部分政策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1日]
关于调整医保扶贫部分政策标准的通知
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4日]
进一步规范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救助工作
砥砺奋进的五年 脱贫攻坚 奋力争先
我省农村贫困人口患七种大病集中救治
在对口帮扶的三级医院支持下进行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
我省农村贫困人口患七种大病集中救治在对口帮扶的三级医院支持下进行
汉中市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报销政策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0日]
汉中市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报销政策一览表
城乡医疗救助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5日]
城乡医疗救助相关政策
麟游县制定出台《医疗救助暨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助力健康扶贫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8日]
《医疗救助暨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助力健康扶贫
宝鸡:力保今年贫困户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2日]
力保今年贫困户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
我省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8日]
《实施意见》规定,实施范围为全省100万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31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保险产品是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设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4种保险产品,均采取政府补贴和贫困户个人自筹相结合形式购买,原则上政府补贴保费金额的80%,贫困户个人承担保费金额的20%。
陕西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1日]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险费每人一年45元,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其他保险机构报销后不为零的个人自付费用,在扣除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不合规费用和免赔额后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再次赔付,累计最高赔付限额8万元。政府补贴保费金额的80%,贫困户个人承担保费金额的20%。
关于印发《咸阳市建档立卡 贫困人口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和重大疾病 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7日]
重大疾病保障内容,以及重大疾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