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印发《陕西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城乡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2016年开始大病保险首段起付线降低50%。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9日]
- 洛南设立千万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基金
- 《洛南县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指出,该县精准识别确定为贫困对象中的大病患者住院后,经农合疗、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承担在3万元(合疗报销认可医疗费用)以上的贫困户,方可申请精准脱贫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7日]
- 洛南每年将设1000万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基金 贫困对象看病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8万元救助
- 《洛南县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运行,个人承担费用在3万至5万元的减3万元起付线,按剩余金额50%救助;在5万至10万元的减3万元起付线,按剩余金额60%救助;在10万元以上的减3万元起付线,按剩余金额70%救助;个人每年申请精准脱贫医疗救助金总额不得超过8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 《汉中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 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制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贫困户,再进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