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我州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全面进行中
- 为有效减轻农牧民重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州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3日]
- 关于确定增补新农合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 自治区农牧区居民重大疾病增补定点医院明单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2日]
- 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 建立健全城乡大病保险制度。修订完善《自治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2015年,全区14个统筹地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2016年底前,统筹建立城镇职工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9日]
- 艾滋病防治工作“四免一关怀”政策
- 为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和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3日]
- 关于做好2015年新农合有关工作的通知
- 各地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农牧区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卫农卫发〔2014〕15号)要求,做好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等22类64个病种的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提高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