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组织制定了《海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1日]
- 海口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若干规定
- 民政部门在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要将符合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两户”纳入低保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救灾救济、临时困难救助、五保户供养工作中,对农村“两户”给予重点倾斜;在大病医疗救助中,对农村“两户”夫妻和子女在大病救助标准基础上给予适当照顾。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9日]
-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健康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 会同民政、扶贫部门制定《海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年内完成健康扶贫信息系统建设,摸清找准全省贫困大病、慢性病患者基本底数,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同时核准录入数据等。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6日]
-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韩英伟主任在2017年全省医疗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 “十三五”时期要组织对农村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继续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特别是三级医院对口支援5个贫困县级医院工作,派驻医师确保到位,提升贫困县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所有医疗机构落实贫困人口救治“绿色通道”,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8日]
-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 加强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扶贫部门的协调对接,定期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确保健康扶贫对象精准。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