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指南> 卫生健康> 海南> 标题: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卫医〔2017〕28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民政局、扶贫办,洋浦卫生计生局、民政局、扶贫办,委直属各医疗机构,海南医学院第一、二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154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组织制定了《海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pdf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