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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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健康阿克苏”的强大基石——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综述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
构筑“健康阿克苏”的强大基石——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综述
地区印发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 “六统一”让居民享有更多获得感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5日]
地区印发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 “六统一”让居民享有更多获得感
2016年阿克苏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阿克苏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5日]
2016年阿克苏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阿克苏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6日]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免费大病保险为城镇职工托底——《自治区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8日]
免费大病保险为城镇职工托底——《自治区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贫困人员大病医保起付标准降门槛 阿克苏地区20.6万人将受益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对扶贫对象在大病补偿比例上,大病保险 实行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分段按比例计算的办法给予补偿,具体为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1万元至2.5万元的,大病保险基金按70%给予补 偿;2.5万元至6万元的,按75%给予补偿;6万元至12万元的,按80%给予补偿,12万元至30万元的,将按85%予以补偿。
大病补充保险特惠阿克苏困难群众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
大病补偿时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降低至1万元,普通居民起付线为1.8万元;农村扶贫攻坚对象(在册贫困户)患大病的,大病补偿时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降低至7000元,普通农村居民起付线为1万元;农村居民患2类64种大病的,其合理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70%,属于民政救助对象的,由民政救助剩余的30%。
关于调整阿克苏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5日]
调整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给付限额和给付比例。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将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由现行的40000元至50000元调整为40000元至80000元(含)。大额医疗补助金的给付比例由现行的60%提高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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