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5日 来源:阿克苏政府 浏览次数:4496
本报阿克苏讯(记者任红芳实习记者王继伟通讯员赖云)5月24日,记者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日前,地区印发《关于推进地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方案》,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方案》指出,在2017年两项制度并轨运行期间,实现基本政策标准的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保证整合并轨期间相关机构队伍整体稳定,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程序和待遇不受影响。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六统一”要求,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方案》对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加强对重复参保人员信息核实比对,从源头杜绝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选择性参保、重复报销等问题。在保障城乡居民待遇不降低基础上,精细测算,全面论证,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方案从保障范围、基金筹集、参保缴费、保障待遇、基金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实现信息应用系统改造,确保2017年7月1日起按照新的缴费标准征缴。为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共济能力,提高统筹层次,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地级统筹,将各县(市)新农合基金全部上解至地区财政专户,实现地区统一管理、拨付使用。切实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管理办法,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遏制定点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促进基金管理科学、规范。要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建设,完成地区新农合参保数据的完善和迁移,逐步完成社保信息系统升级,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系统有效衔接,信息网络连接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督促各县(市)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对未能制卡人员信息进行逐个比对,及早制卡、发卡。
《方案》强调,做好两项制度并轨工作,是民生优先、社保惠民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均等医保待遇的必然要求,各县(市)、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在地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同步开展整合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整合工作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