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0日]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5日]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 解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及非医疗费用专项救助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经严格执行转诊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经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大病保险赔付、民政医疗救助、计生医疗扶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仍在1000元以上的,将获得超过部分的全部救助。市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疗费用减免5%。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0日]
- 解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及非医疗费用专项救助
- 为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上加贫”难题,2015年以来,我市实施以“一资助、两提高、三降低、两兜底”为主的精准医疗扶贫,探索建立“普惠+特惠+精惠”的“三惠”医疗模式,织牢健康医疗扶贫保障网。今年,我市立足实际大胆创新,全面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及非医疗费用救助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医疗健康扶贫。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