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来源: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3117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府办发〔2018〕25号附件.doc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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