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8日]
- 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
- 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
- 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实施医疗保障六个100% 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7—2019年,全面深化落实四重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对罹患36种慢性疾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健康管理。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合率100%;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普通疾病门诊报销比例100%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8日]
- 六盘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 普通疾病门诊报销补偿不设起付线,封顶线为300元/人/年。慢性疾病门诊凭县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办理的慢病卡进行报销补偿,不设起付线。普通疾病住院报销补偿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设起付线,全年累计最高封顶线为30万元。省级规定的儿童先心病等24种重大疾病,报销补偿不设起付线。我市规定的肝癌、食管癌等20种恶性肿瘤,报销补偿不设起付线。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5日]
- 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惠民政策
- 省级规定的24种重大疾病(农村儿童两病(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型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A、地中海贫血、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甲亢、老年性白内障)报销比例按照省卫生计生委有关政策执行。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