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通知
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
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实施医疗保障六个100% 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8日]
2017—2019年,全面深化落实四重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对罹患36种慢性疾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健康管理。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合率100%;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普通疾病门诊报销比例100%
六盘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5日]
普通疾病门诊报销补偿不设起付线,封顶线为300元/人/年。慢性疾病门诊凭县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办理的慢病卡进行报销补偿,不设起付线。普通疾病住院报销补偿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设起付线,全年累计最高封顶线为30万元。省级规定的儿童先心病等24种重大疾病,报销补偿不设起付线。我市规定的肝癌、食管癌等20种恶性肿瘤,报销补偿不设起付线。
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惠民政策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7日]
省级规定的24种重大疾病(农村儿童两病(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型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A、地中海贫血、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甲亢、老年性白内障)报销比例按照省卫生计生委有关政策执行。
六盘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民政策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7日]
全市统一补偿方案,实施“门诊报销补偿+住院报销补偿+商业保险赔付”的报销补偿模式。慢性病患者看病就医市内实行现场减免,不设起付线,报销补偿比例为:市内定点一级医疗机构85%,市内定点二级医疗机构70%,市内定点三级医疗机构60%,市外公立医疗机构50%;每人每年累计封顶线为2万元。
新农合医疗补偿惠民政策(问答版)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7日]
每位参合农民门诊报销减免封顶线为200元,家庭成员之间不共享。慢性病患者由二级或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报销比例按就诊医疗机构(公立)的住院比例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封顶线为2万元。在市内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出院结账时直接减免;在市外公立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出院后持发票等材料到中国人寿水城支公司办理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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