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儋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儋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0日]
- 儋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儋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0日]
- 儋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儋州市医疗救助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
- 儋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儋州市医疗救助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6日]
- 《海南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实施办法》“落地” 低保和特困供养家庭的学子义务教育阶段每年最多可获2500元伙食费补助
- 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标准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提高报销比例;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住院医疗费不设起付线;新农合、大病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后,农村低保户和特困人员个人仍无能力支付的剩余医疗费用,由各市县从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中支付;在本市县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治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优惠服务。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2日]
- [冲锋决战脱贫攻坚]《儋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11种大病可获集中救治
- 在2018年底前,通过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对全市“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计生特困户和经省民政厅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以下统称农村贫困人口)中,罹患食管癌等11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