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贺州市卫生计生委“光明行动”医疗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6年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中白内障患者204名,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工作到位”的要求,以属地医疗机构为主,其他市直医疗机构为辅,将白内障患者复明治疗落实到具体医疗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17年6月前完成白内障患者复明治疗任务。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2日]
- 贺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贺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贺州市精准扶贫新农合倾斜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不再享受倾斜政策。对参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重点帮扶,新农合补偿政策倾斜,提高报销比例,明显提升参合贫困患者实际受益水平。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6日]
- 关于印发2016年贺州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2016年贺州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9日]
- 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养护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
- 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优先纳入救助范围。一是资助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其补贴全部或部分保费。二是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报销)后的剩余合规医疗费用优先纳入医疗救助给予补助。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 关于印发2016年贺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通知
- 儿童急性白血病等疾病是新农合中的重大疾病,在出院诊断前三位中有以上重大疾病诊断的,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设起付线,按合规医药费用的 70%予以报销。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等 9 项医疗康复项目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补偿范围,按普通住院报销比例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