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省总工会职工“住院二次医保”2016年补贴名额分配情况及相关手续办理指引的通知
- 办理条件。 1.参加对象为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已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在职职工。 2.参加手续通过工会集体办理,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单位要求参加人数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职工人数在50人以内(含50人)的单位需全体参加。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6日]
- 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广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相关细则调整方案》的通知
- 广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 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省部级老劳模生活困难补助专项资金和省级劳模特困帮扶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省部级老劳模医疗帮扶金的申报条件。 患癌症等大病重病、慢性病导致自付医疗费支出较多(月均自付医疗费超过200元,2015年6月至今一年自付医疗费2400元以上)或2015年6月至今曾住院的。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日]
- 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全国劳动模范帮扶补助资金的通知
- 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条件。 患癌症等大病、慢性病等疾病导致自付医疗费支出较多(月均自付医疗费超过200元,2015年6月至今一年自付医疗费2400元以上),或2015年6月至今曾住院,或因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损失等。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6日]
- 广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在职工会会员住院关爱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 广州市在职工会会员住院关爱计划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