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6日 来源:广州市总工会 浏览次数:7433
根据《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参加省总工会“住院二次医保”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市总工会对各单位使用省总工会2016年补贴名额参加“住院二次医保”的需求情况进行了摸查,现将补贴名额分配情况及相关手续办理指引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说明
(一)分配原则。
1.以各单位的申请名额数为参考基数,补贴名额总数与申请名额总数的比例值为分配系数。
2.申请名额数不超过50个的单位,按其申请名额数进行安排;同时,以个别调整的方式,保证其余单位的分配名额数不低于50个。
(二)分配情况。
经研究,分配给你单位参加“住院二次医保”的省总工会2016年补贴名额为 个。请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手续办理说明
(一)业务办理机构。
参保手续由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广州代办处(以下简称“广州代办处”)具体负责。
1.机构地址:海珠区同福东路640号市二宫内广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事大厅。
2.咨询电话:84421172、84421139。
3.传真号码:84421129。
4.业务邮箱:hzhgz2015@163.com。
(二)办理主体要求。
对使用省总工会2016年补贴名额参保的,由各区总工会和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统一办理;非使用省总工会2016年补贴名额参保的,可由基层工会自行办理。
(三)办理时间要求。
1.使用省总工会2016年补贴名额参保的单位,需在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前办结相关手续,超过此时间办理的,将无法使用补贴名额。
2.不使用省总工会2016年补贴名额参保的单位,手续办理时间没有限制。
(四)办理条件。
1.参加对象为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已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在职职工。
2.参加手续通过工会集体办理,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单位要求参加人数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职工人数在50人以内(含50人)的单位需全体参加。
三、具体办理流程
(一)参保单位提交电子材料。
1.按要求填妥《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报名表》(附件1,可登录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网站http://www.gdhzh.org.cn,点击“办事指南”里的“表格下载”栏进入下载页面,按参保人数情况选择相应的表格模版进行下载)Excel电子版,其中“赠送类型”应选择“会员差额”;
2.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成JPG或PDF格式电子文件:
(1)本单位获得上级工会分配补贴名额个数的相关证明文件(需加盖工会章)。
(2)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需提交用人单位在地税局网站下载打印的《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和《社会保险费缴款情况》(如用人单位职工数为50人或以下,需增加《社会保险费申报个人明细表》)。以上3份表格具体样式可参见《省总工会职工“住院二次医保”参保相关资料样板》(附件2)。
(3)参保人员中有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需由用人单位负责公费医疗业务部门出具附有具体参保人员名单和单位总人数的相关证明。
3.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业务邮箱hzhgz2015@163.com,同时致电广州代办处,说明相关情况及提出资料审核需求。
(二)广州代办处审核材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参保单位所提交的资料完整、无误,且不存在与参保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三)广州代办处反馈已审核的资料。
资料审核完毕后,由广州代办处制作《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确认书》与《参加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人员名单表》,以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参保单位,并通知参保单位划拨所需费用。
(四)参保单位划拨所需费用。
1.省总工会2016年补贴名额内的补贴资金,由省总工会统一直接向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划拨。
2.参保单位在生效日期前根据“缴款确认书”上的“实缴金额”向广州代办处经办账户划拨本单位应支付的参保费(包括补贴名额内需自主承担的参保费用,以及超出补贴名额范围人数的全额参保费用)。
3.将缴纳参保费用的划款证明(例如《银行缴款回单》)传真至84421129,同时致电广州代办处反馈缴款情况。
(五)参保单位递交纸质存档资料。
1.备齐以下资料由经办人送至广州代办处:
(1)打印广州代办处反馈回来的PDF文件(包括:《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确认书》(共三联,各1份)、《参加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人员名单表》(一式3份),并加盖工会章。
(2)提交审核资料时,已发送扫描件至广州代办处邮箱中的所有材料原件(各1份),并加盖人事章或公章。
(3)已缴纳参保费用的划款证明(例如:《银行缴款回单》)复印件。
2.手续办理完毕后,领取参保费用发票、互助保障卡和参保表格等相关资料。
附件:1.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报名表
2.职工“住院二次医保”参保相关资料样板
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承办部门:生活保障部,联系人:陈志峰、张龙,联系电话:83188004、83188071,传真:8318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