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职业病医院基本标准(二级、三级)》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2日]
《职业病医院基本标准(二级、三级)》政策解读
《关于推进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1日]
《关于推进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萍乡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4日]
关于印发萍乡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6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6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6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乡市卫计委落实医疗卫生扶贫攻坚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4日]
将精神病、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病、慢性肾病、脑卒中后遗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结核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癫痫、重症肌无力等14类大病列入门诊大病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40%。封顶线为3000元。
关于印发萍乡市卫计委落实医疗卫生扶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0日]
针对贫困群众的健康问题,加大医疗卫生扶贫力度,是当前卫生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萍乡市132万新农合参合农村居民投保大病保险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7日]
2016年度的起付线为13000元(五保、低保户为6500元),起付线每参合年度内只扣减一次。补偿标准按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可报费用累加后扣减起付线予以分段补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医政医管药政科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工程等9种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加强免费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动态管理。认真抓好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健康扶贫政策,推进精准健康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