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7日 来源:萍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浏览次数:6025
2016年萍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签订了《2016年-2018年萍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合同》,全市132万新农合参合农村居民已经全部投保大病保险。
一、什么是新农合大病保险?
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报销的基础上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患者给予进一步补偿的一项制度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将有效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新农合“大病”保险如何界定?
新农合大病保险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一定额度(起付线),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了,就认为这个患者是大病了。肿瘤是大病,可能一个普通的慢性病,一次性费用不太高,但一年累计的费用就很高了,就认为它达到“大病”标准了。
三、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由哪个机构承办呢?
承办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简称“人保财险”,英文缩写“PICC”)承办。
四、2016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险期间是在哪个时间段?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五、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如何缴费的,需要另外缴费吗?
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费从新农合基金中筹集,参合农民不再另缴费。
六、新农合大病保险具体是如何补偿的?
2016年度的起付线为13000元(五保、低保户为6500元),起付线每参合年度内只扣减一次。补偿标准按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可报费用累加后扣减起付线予以分段补偿,具体如下:
补偿段 | 补偿比例 | 封顶线 |
0—5万元(含)部分 | 50% | 30万元 |
5—10万元(含)部分 | 60% | |
10万元以上部分 | 70%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八、2016年大病保险补偿申报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2016年大病保险补偿申报截止日期为次年3月31日(即为2017年3月31日)。
九、新农合大病保险报账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参保人的医疗费用凭证、医疗费用清单(发票需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如诊断证明、出入院证明等病例资料、新农合补偿审核单原件。
2、参保人参合证、身份证明复印件,低保、五保户对象提供低保证、五保证。
3、参保人本人或委托人、监护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若提供银行卡请写明银行卡的具体开户行网点名称)。
4、参保人已身故领取报销所需材料:参保人的医学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即参保人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转账款委托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
十、 各县区新农合大病保险服务网点:
| 统筹区 | 地 址 | 服务电话 |
安源区 | 安源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汉和医院)二楼 | 15727701865 | |
湘东区 | 湘东区泉湖垅农业银行三楼新农合管理中心 | 15727706571 | |
芦溪县 | 芦溪县农医局一楼 | 15727706550 | |
上栗县 | 上栗县农医局一楼 | 15727706551 | |
莲花县 | 莲花县医保局二楼 | 15727706552 | |
开发区 | 开发区医疗管理局一楼 | 157277018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