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部分药品先期调出〈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 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部分药品先期调出〈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 关于将部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支付范围的通知
- 将国家谈判药品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韦瑞德)、盐酸埃克替尼(凯美纳)、吉非替尼(易瑞沙)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支付范围,通过大病保险方式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4日]
- 关于将新增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 关于将新增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2日]
- 休宁县2016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 休宁县2016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