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定稿)
- 营口市2017年6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 关于加强和完善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 营口市民政局、营口市财政局、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8日]
- 营口市民政局重特大疾病救助流程图
- 营口市民政局重特大疾病救助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2日]
- 社会救助信息公示
- 医疗救助标准及救助情况。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4日]
- 营口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
- 营口市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1、2级)、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医疗负担重的省部级患病劳模、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人员等提供全额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救助,包括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特病门诊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