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指南> 人社> 新疆> 阿勒泰地区> 标题: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新增加慢病病种办理流程

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新增加慢病病种办理流程


  地、市两级新增病种的慢性病患者需携带病史资料(出院证明或住院病历首页)、门诊特殊病历处方本、寸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地区参保职工至地区人民医院(阿市参保职工至阿市人民医院)填写门诊慢性病诊断审核表,并经诊断权限医院医保科盖章后赴地区人社局306室医疗生育保险办理后至地区社保局214室。(阿市参保职工赴一楼市社保局医保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