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137
目前四平市所辖各区共有困难儿童1751人,其中低保家庭中儿童1520人,纳入孤儿保障范围的儿童105 人(集中供养33人,分散供养72人),四平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儿童生活保障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其基本生活。
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其基本生活,孤儿集中供养生活保障标准为月人均1000元,分散供养700元。
二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2016年四平市儿童福利院进行了消防设施改造,更好的保障了集中供养儿童的安全。
三是加强规范服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参加国家及省级各种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儿童护理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
四是完善困难儿童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于低保中的14周岁(含)以下儿童,重特大疾病住院补助标准,救助比例上浮10%。多策并举,积极开展“助医”活动,全面落实好针对困境儿童的医疗救治优惠政策,并结合“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孤儿保障大行动”等惠民活动,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对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孤儿进行手术康复,向孤儿和生活极度困难家庭儿童提供重大疾病公益保险保障,尽力解决困境儿童就医问题。
五是加强政策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困境儿童保障政策,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六是对困境儿童进行摸底排查。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困境儿童台账,各村民(社区)委员会设置了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并对每名困境儿童建立基本信息登记表,下一步将根据省民政厅意见对四平市的困境儿童按类型进行分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