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681
近年来,辽源市始终坚持以“保民生、保稳定、保和谐”为目标,针对困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及其他特困群体生存发展面临的困难,完善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政策,加大力度解决困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及其他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保障他们的最基本生活权益。
(一)营造良好的救助环境。一是将无法定抚养人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二是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已实现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的建设任务。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成后,主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可有效解决老年人社会养老问题,提升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实施空巢老人关爱行动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扎实推进暖心关爱工程,努力让空巢老人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全方位的帮扶和全身心的照料,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尊老爱老社会环境和氛围。四是健全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通过购买服务,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75周岁以上贫困老人免费发放手机,拨打“12349”免费电话,老人足不出户,就能得到各种服务。从而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切实保障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二)搭建完善的医疗救助平台。结合辽源实际,制定了《辽源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辽府办发[2015]16号)。对困难群众就医救助比例提高到70%,年救助封顶线提高到最高2万元。并确定医疗救助定点医院13家,全部实行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结算率达到100%。极大的解决了全市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同时辽源市为孤儿办理了重大疾病公益保险。每人将以实名制的形式免费领取一张爱心保险卡,凡是在保障内的孤儿都将获得有效期1年、覆盖12种重大疾病的公益保险,符合理赔条件的孤儿可一次性获得高额赔付。如果孤儿患了保障内病种,由受捐儿童本人或监护人联系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将协助其向基金办公室或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今年,有一名西安区散居孤儿患病急需治疗,西安区民政部门积极与基金办公室取得联系申请理赔,使其获得理赔5000元,为该孤儿就医减轻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三)启动及时的临时救助系统。针对困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及特困群体在生活中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给予临时性、过渡性的救助,以解决他们基本生活暂时性困难。今年还为上大学的孤儿提供了学费,较大程度的改善了孤儿的生活。
(四)落实严格的监护责任。对于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方式妥善安置。对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以及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张宪晨是新兴社区的一位13岁困难儿童,2009年他的父亲将孩子的母亲毒死,父亲被判刑15年。由于孩子没有生活来源,社区为孩子办理了低保,并帮助申报了孤儿。为了保障孩子能够安心的上学,民政部门给予张宪晨享受最高标准的保障金。现在,张宪晨仍在辽源市实验中学七年级就读。2016年,儿童福利院收养(代养)孤儿(弃婴)5名(其中已送养弃婴3人),涉外收养1人。此外,还有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正在办理入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