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指南> 人民政府> 吉林> 标题:长春市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作

长春市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作

 长春市新农合报销政策实行“五提高、二降低、一增加、零起付”。32种常见慢性病门诊、42种特殊疾病门诊、住院患者、42种重大疾病、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均提高10个百分点;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1万元降至6千元,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由1000元降至800元;增加23项残疾人康复新农合报销项目;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不设置起付线,贫困住院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95%,在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85%。实施“七免十九减”、扩大城乡医疗救助中心定点医院数量、先诊疗后付费、分级诊疗等措施,有效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费用负担。优先推进贫困地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