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指南> 民政> 陕西> 咸阳市> 标题:临时救助事项办理

临时救助事项办理

事项名称

临时救助督查

所属机构

咸阳市民政局

事项类别

督查检查

事项编码

5-05

设立依据

陕民发【201135  咸民发【201226

办理条件

1患危重疾病;2、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3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

所需材料

①户口薄和家庭成员身份证;②收入证明;③突发事件的相关材料;4市、县民政部门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镇(办)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镇(办)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公示-保障金发放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镇(办事处)民政工作站

办公地点

镇(办事处)民政工作站办公室或便民服务大厅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各县市区民政局电话秦都区民政局02933229017;渭城区民政局02933220722;兴平市民政局02938822425;武功县民政局02937292230;乾县民政局02935521145;礼泉县民政局02935621327;泾阳县民政局02936222233;三原县民政局02932269587;永寿县民政局02937663269;彬县民政局02934922794;长武县民政局02934202417;旬邑县民政局02934422610;淳化县民政局02932772505

监督电话

3899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