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3日 来源: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浏览次数:4189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
具有我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我市大中专及职业技术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在我市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省区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国家和自治区另行规定的其他人员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筹资标准是多少?政府补助及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补助300元。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一档50元、二档200元、三档400元。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一档或三档缴费,其中按一档标准缴费后,享受二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筹资水平各档次标准详见下表。
参保档次 | 筹资标准 | ||||||||
财政普补 | 一般人员个人缴费 | 特困人员 | |||||||
低保对象 | 重点优抚对象 | ||||||||
个人缴费 | 财政补助 | 民政资助 | 个人缴费 | 财政补助 | 民政资助 | ||||
一档 | 350 | 300 | 50 | 10 | 0 | 40 | 0 | 0 | 50 |
二档 | 500 | 300 | 200 | 88 | 60 | 52 | 88 | 60 | 52 |
三档 | 700 | 300 | 400 | 400 | 0 | 0 | 400 | 0 | 0 |
在以上补资助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由财政对三级中度残疾人员再补助150元;对城镇三无人员和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再补助288元、对农村五保对象和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再补助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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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的缴费期是什么时候?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不得中途补办或退保,每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参保年度。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有哪些?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住院保障、门诊保障、生育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交通事故除外)等保障范围。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三级医疗机构在原有基础上各档次提高5%,二级医疗机构各档次提高5%,一级医疗机构各档次提高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提高到6万、二档提高到11万元、三档提高到15万元。
住院待遇标准详见下表。
参保档次 | 住院起付标准 | 住院报销比例(%) | ||||||
三级 | 二级 (市级) | 二级 (县级) | 一级 | 三级 | 二级 (市级) | 二级 (县级) | 一级 | |
一档 | 700 | 450 | 400 | 200 | 45 | 70 | 80 | 85 |
二档 | 60 | 80 | 85 | 90 | ||||
三档 | 65 | 85 | 90 | 95 | ||||
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6万元、二档11万元、三档15万元。 | ||||||||
属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的住院保险,以自治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相关政策为依据,另行执行。
6、参保居民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多次住院,住院起付标准是否能降低?
可以。参保居民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两次以上住院的,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每次按70%计算。
7、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哪些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可以享受门诊大病和普通门诊报销。门诊大病:门诊大病起付标准为300元, 按照一、二、三档缴费,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45%、55%、60%,门诊大病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捆绑使用。普通门诊: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8、参保母亲如何享受生育保障?医保年度内出生的婴儿能否享受医疗保障?
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分娩生育的,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待遇由医疗机构基金支付。属于自治区“四免一救助”政策范围的农村居民,按照自治区“四免一救助”政策执行。筹资年度内出生的婴儿,其母亲已参保的,可用其母亲的姓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9、参保居民发生意外伤害,能否进行报销?
参保居民发生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的,其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金支付;城乡学生儿童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金支付80%,年度内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