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来源: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4112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通知》(苏人保医〔2012〕8号)的规定,“宝宝安康两全保险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等5个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经审核符合条件,准予列入苏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第三批列入苏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
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目录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6日
附件:
第三批列入苏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目录
序号 | 产品备案单位 | 险种名称 | 保监会批准时间 | 保险责任摘要 (以具体保险条款为准) | 人社局 备案时间 |
1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公司苏州分公司 | 宝宝安康两全保险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 2010年 9月 | 为职工本人未成年子女提供30种少儿常见重大疾病+1种少儿高发重大疾病——白血病的大病医疗保障,以及保险期满110%返还所有保费,提供最高110%所交保费的身故、全残保险金;职工本人身故、全残或未成年子女罹患条款所列重大疾病,均可豁免以后所有须交保费。 | 2016年 5月 |
2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重大疾病保险附加癌症住院补贴 | 2015年 3月 | 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恶性肿瘤及其他17种重大疾病,可以获得1-30万元赔付金额;癌症住院补贴50元-200元/日(累计180天)。 | 2016年 5月 |
3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市城镇职工社保补充住院医疗保险 | 2011年 5月 | 承保时健康的被保险人住院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享受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属于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外的完全自费医疗(即丙类)费用,保险公司按照50%的比例进行赔付。每人每年最高赔付10万元。 | 2016年 5月 |
4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市城镇职工社保补充特定药品医疗保险 | 2011年 5月 | 承保时健康的被保险人在门诊或住院时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中属于本保险产品中列明的特殊药品费用,在享受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保险公司按照50%的比例进行赔付。每人每年最高赔付10万元。 | 2016年 5月 |
5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大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通用意外医疗保险 | 2014年 7月 |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门诊、住院)可获得赔付,根据年龄和职业分类最高保额为10-100万元。 | 2016年 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