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1日 来源: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288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中国人寿洛阳健康险支公司:
为进一步减轻严重精神疾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特殊疾病门诊保障能力,根据省综治办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综治办〔2017〕158号)及市综治办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洛综治办〔2017〕61号)文件精神,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临床专家评审,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双相情感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5个精神障碍病种纳入洛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保障范围(具体认定标准、诊疗范围、认定方式、限额标准见附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80%,不设起付线。
各级经办机构、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政策规定,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优化就诊程序,认真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附件:洛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新增严重精神障碍病种认定标准、诊疗范围和认定方式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1日
附 件
洛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
新增严重精神障碍病种认定标准、诊疗范围和认定方式
一、双相情感障碍
(一)认定标准
1. 有以精神障碍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的病史;
2. 无住院病史者须由医疗保险指定的专家进行专科认定。
(二)认定有效期限
一次认定,五年有效。
(三)报销范围
1.西药(治疗精神障碍药物);
2.血常规每月一次;心电图、肝功能每季度一次。
(四)认定方式
非集中认定。
(五)限额标准
每月统筹支付限额:职工200元,城乡居民100元。
二、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一)认定标准
1. 有以精神障碍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的病史;
2. 无住院病史者须由医疗保险指定的专家进行专科认定。
(二)认定有效期限
一次认定,五年有效。
(三)报销范围
1.西药(治疗精神障碍药物);
2.血常规每月一次;心电图、肝功能每季度一次。
(四)认定方式
非集中认定。
(五)限额标准
每月统筹支付限额:职工200元,城乡居民100元。
三、偏执性精神障碍
(一)认定标准
1. 有以精神障碍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的病史;
2. 无住院病史者须由医疗保险指定的专家进行专科认定。
(二)认定有效期限
一次认定,五年有效。
(三)报销范围
1.西药(治疗精神障碍药物);
2.血常规每月一次;心电图、肝功能每季度一次。
(四)认定方式
非集中认定。
(五)限额标准
每月统筹支付限额:职工200元,城乡居民100元。
四、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一)认定标准
1. 有以精神障碍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的病史;
2. 无住院病史者须由医疗保险指定的专家进行专科认定。
(二)认定有效期限
一次认定,两年有效。
(三)报销范围
1.西药(治疗精神障碍药物);
2.血常规每月一次;心电图、肝功能每季度一次。
(四)认定方式
非集中认定。
(五)限额标准
每月统筹支付限额:职工200元,城乡居民100元。
五、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一)认定标准
1. 有以精神障碍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的病史;
2. 无住院病史者须由医疗保险指定的专家进行专科认定。
(二)认定有效期限
一次认定,两年有效。
(三)报销范围
1.西药(治疗精神障碍药物);
2.血常规每月一次;心电图、肝功能每季度一次。
(四)认定方式
非集中认定。
(五)限额标准
每月统筹支付限额:职工200元,城乡居民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