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日]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日]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海口:参合扶贫对象普通门诊补偿比例将提至80%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日]
海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覆盖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普通门诊补偿比例将由原来的50%提高至80%;属于海口28类门诊慢性病管理病种的参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村贫困人口,其门诊慢性病补偿比例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的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由8000元降至4000元;等。
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北京市发改委2017年3月22日,发布本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政策问答。
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北京市卫计委发布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策解读。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北京市2017年4月起,实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人社局表示会发挥医保政策的基础和调节作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
缓解困难群众就医负担 提升医疗救助水平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为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切实提升医疗救助水平,北京市民政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于2017年4月起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发〔2017〕11号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22日发布《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4月8日期实施。
关于医事服务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7〕66号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医药分开改革方案,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医事服务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