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 保障对象 (三)重病重残儿童。因自身患重大疾病(病种参照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相关重大疾病名录)、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导致医疗、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