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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根据克拉玛依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完成情况,结合国家、自治区和本市关于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划。

一、 “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

(一)“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快速发展

1.机构养老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市逐步建立了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注重稳步推进机构养老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截止2015年末,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1个,养老床位达到1791张,入住老人842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达到40000人以上。在城市,大力发展老年公寓、养老院和护理院,为不同经济状况和生活能力差的老人特别是孤寡残疾老年人群统筹机构养老;在农村,优化敬老院建设,为“五保”老人提供集中养老场所。鼓励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居家养老机构较快发展。

2.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大力推进。按照“9073”养老格局,大力推进社区为老服务工作。自2011年以来,新建和改建日托中心(站)、社区老年活动室10个。“十二五”末,已有日托中心(站)36个,为老年人开展了送餐、助浴、家政、按摩、陪聊等服务;新建社区居委会办公楼内设有活动室;老社区居委会办公楼内也开辟出一定的活动场所,基本实现了“十五分钟服务圈”和每个社区(村)都有老年活动室的目标。进一步完善社区健身路径(点)的建设,使老年人就近就有健身活动场所。

3.养老、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城镇,实现了全市养老统筹管理。截止2015年末,市、油田4万余名离退休老年人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将符合条件的151名贫困老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享受此政策的老年人达10000余人,奖励金额达5000余万元。

我市已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普遍把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减少离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

我市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把老年人医疗保健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的重点工作。截止2015年末,我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6个。根据医保规定的病种,开设家庭病床,上门为老年患者进行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每年为老年人进行免费常规体检和接种流感疫苗,接种老人累计达10万余人次。市、区、街道、社区举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知识。

4.老龄宣传工作力度持续加大。我市将老龄宣传工作纳入老龄工作重点,坚持日常宣传与重点时期宣传相结合,有计划、多形式,充分借助报纸、电视、互联网、大型宣传栏等现代化的宣传手段和介质,大力宣传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宣传身边的“孝老爱亲”及“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事迹,积极营造了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5.老年文体、教育等事业加快发展,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我市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和文体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了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平台。截止2015年末,全市共有104所老年大学(学校),老年人参加各类学习的比例不断提高,老年学员达10000余人。此外,区、街道还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远程教育进行教学,达到了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的目的。“十二五”期间,全市老年人社区活动参与率达到50%以上;参与教育的老年人达到了老年人总数的30%。

“十二五”末,共整合共建单位、社区公共服务老年活动设施395处,公共文化场所89个,添置健身器材1860件,晨(晚)练点68个。我市实施的“全民健身活动”计划吸引了更多老年人参加到体育健身的行列。老年乒乓球、象棋、台球、门球、健身球、太极拳等多次在自治区及全国赛事中取得好成绩。全市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的比例达到55%以上。

老年人社会文化团体深入基层,制作和表演深受老年人欢迎的文艺节目,提倡和扶持各种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近年来,全面加强了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开展了“千名老人游油城”、“百日广场文化”、“银龄风采”等大型活动,整合社区和农牧区文化资源,开展社区和乡村文化活动,加强对老年文化活动指导,培养了一批老年业余文艺骨干,在活跃和丰富各族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城乡老年文艺活动发展成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中坚力量,经常参加活动的老年人25000余人,占我市老年人口比例达55%以上。市级新闻主流媒体开办了老年栏目。

6.老年人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我市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法律、法规,做好老年人优惠服务和优惠待遇的落实工作。2011年,我市新修订的《克拉玛依市优待老年人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为70、80、90及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100元、200元、500元和800元不等的特殊生活补贴。享受此优惠政策的中、高龄老人累计达73000余人次,领取特殊生活补贴达8736万余元,我市老年人特殊生活补贴水平居全疆前列。60周岁以上老人就诊、划价、取药优先;65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市区内的公共汽车;开展了高龄老人健康体检。市级财政支持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以及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文化场所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发展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我市实现了60周岁以上老年人门诊挂号、就医、取药优先,65周岁以上老年人门诊挂号免费等优惠、优待服务,有46000余名老年人享受了医疗保险。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进行健康体检,累计有3879人次的高龄老人进行了体检,拨付资金273万余元。

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受理、审结、执行涉老案件150余件,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360余件,减免诉讼费36万余元。各级老龄工作机构累计受理老年人来信来访2400余件。

7.制定支持政策,加快发展老龄产业。根据市场需求确定老龄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以发展家政服务业和日常生活用品为主和优先考量,以卫生健康服务业发展为辅。2011年、2013年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相继出台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推动老龄产业发展。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努力,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开展面向有需求的老人提供的配(送)餐、家政、老年旅游等服务业不断发展,逐步满足了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做到了“两个实现”(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使“五个老有”目标得以实现;完善设施、加大力度,加强服务,使提高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的目标得以实现)。

8.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十二五”期间,我市涉老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黑油山老年社区、克拉玛依老年活动中心、独山子区爱老服务中心都已按照规划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新建或改建16个社区级老年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日托中心(站)任务顺利完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为老服务人员人才严重缺乏、专业水平不高。由于为老服务工作者社会地位低、工作繁重、工资收入不高,参与人员不多,比照国家有关部门对专业队伍及比例标准的要求,存在着较大差距。

2.我市个别老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不完备、不配套,老年人活动场所不足,影响了老年人活动。

3.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发展滞后。没有发挥老年群众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4.老龄事业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宣传内容、形式较单一,宣传作品缺乏,导向作用不显著。全市敬老、养老、助老氛围尚不浓厚。

5.老年人健康管理不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建立、完善不及时,区域管理服务发挥不够,社区卫生服务衔接方面及发挥作用上存在问题。

6.部分高龄老人家中缺乏无障碍助力设施。一些高龄、半失能、空巢老人因身体因素,生活质量有待提高。

二、老龄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立足科学发展,积极应对老龄化,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基本原则,围绕“最安全城市”和“高品质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原则。要把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经济社会与城乡老年人口增长相适应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发挥政府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格局。

3.坚持以人为本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重视老年人的价值和权利。一切以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作为老龄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优势和特长,积极为老年人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确保实现“老有所为”。

4.坚持统筹发展与突破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要把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期挑战作为老龄事业的全局战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各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区优势,盘活各类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老龄工作。要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不断针对老年人多层次需求和自我发展需求,积极引导,发挥老年人的聪明才智,推动老龄事业创新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并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相对完善的老龄政策法规体系和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管理规范的老龄产业发展体系;逐步建立基层组织健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社会参与广泛、合法权益和财力有效保障的老年社会管理体系。

(四)主要任务

1.不断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将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区域化管理服务;积极提高养老保障待遇,坚持特殊生活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养老补贴标准;完善困难老年人救助措施与服务。

2.不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全市社会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老人40张以上,服务能力大幅增强。完成8个居家养老日托中心(站)建设,基本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3.构建科学的养老护老体系。建立、健全老年医疗保障,总结、推广我市开展“家庭病床”护理和上门巡诊看病的做法和经验,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服务机构,实行区域化管理,档案随人,跟进服务,更好地为老年病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心理辅导等服务。对我市空巢、失独、丧偶、失能等老年群体开展心理慰藉服务。统筹各方资源,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和效率,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调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4.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科技含量,推进智能化养老。充分借助已有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平台优势,积极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科技含量,通过确定服务对象和服务标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优先考虑为高龄、失能、空巢、纯老年人家庭等配备健康终端、手环、腕表等设备,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定位、应急等功能,确保特殊老年群体的权益,推进智能化养老。

5.通过各种形式,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市、区、街道、社区,开展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各项文化、体育活动,陶冶情操,增强体质;各级老年大学(学校)逐步增加课程设置,不断丰富教学内容,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提升生命生活质量。

6.大力推动老龄产业健康发展,提高银色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推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老年产业发展机制,制定出台老龄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给予一定补贴,围绕适合老年人衣、食、住、行、医、游和文化娱乐等需要,大力开发老年产品市场,规范发展老龄产业。

7.积极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倡导老有所为。注重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支持老年人以合适的方式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活动。政府购买老年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发挥其作用,组织、协调老年人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让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组织若干个“银龄行动”项目,鼓励和提倡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组建老年讲师团,开展爱党、爱国、爱疆及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系列宣讲活动,扩大教育覆盖面,不断弘扬正能量。加强老年志愿者队伍建设,老年志愿者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2%。

8.加大老龄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敬老月”、 “敬老文明号”创建、“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等,挖掘身边“孝亲敬老”、“老有所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固定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孝亲敬老及老年人参与社会、奉献社会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展示老年人“老有所为”风采。

9.加强老年权益保障,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保护条例》、《克拉玛依市优待老年人优待规定》,积极宣传、落实老年法律法规政策,确保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托市、区、街道、社区纵向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发挥横向法律援助网络机构(律师进社区、老年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在为老服务、婚姻家政、老年人医、住、行等方面建立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四)“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

“十三五”期间,克拉玛依区建设4个居家养老日托服务站;独山子区建设2个居家养老日托站,独山子区爱老服务中心第二、第三期工程建设,独山子区新区离退站活动室建设项目;白碱滩区建设2个居家养老日托服务站。

(五)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建立与我市人口老龄化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龄工作体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大老龄”工作格局。强化各级老龄工作机构整合资源和综合协调能力,按照老年人口比例,配备社区专兼职老龄干部,夯实基层老龄工作基础。把老龄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和干部考核机制,形成人财物和制度上的保障机制。

2.完善财力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对老龄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将老龄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全市老年基本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文体教育、老年文化体育、老年维权、老龄科研等方面的老龄事业支出和老年协会工作经费的需要。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形成多元化财力投入机制。

3.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利用高校、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对养老机构、社区为老服务组织、涉老社会组织的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相关配套政策支持。积极发挥老年协会的作用,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及老年社团,充分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

4.完善督查评估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委的作用,由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把老龄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规划。2018年,对本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修正部分指标;2020年底,进行终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