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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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总工会“三项保护措施”确保帮扶救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4日]
固原市总工会“三项保护措施”确保帮扶救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在职职工医疗互助管理办法(第四期)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3日]
凡自治区所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中央在宁单位)未办理退休手续,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均可依据自愿原则,由职工本人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原则上,职工人数50人以下的单位全部参加,50人以上(含50人)参加人数达到职工总数的80%。
关于开展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3日]
个人支付额度在3000元以上的按照以下标准补助: 个人支付3001元--5000元补助30%;个人支付5001元--10000元补助40%;个人支付10001元--30000元补助50%;个人支付30001元--50000元补助60%;个人支付50001元以上补助70%,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0元。
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做好全国和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统计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
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的发放对象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劳模:因本人患病自付医疗费较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患重病、失业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等。   
关于继续开展女职工“团体安康保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5日]
乳腺癌保险金;其它妇科癌保险金;意外残疾  
银川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4日]
依据被保障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疗费收据》中的【个人支付】(医保规定的特诊特治费用除外)在3000元以上的按照以下标准补助:3001元--5000元补助30%;【5001元--10000元补助40%;10001元--30000元补助50%;30001元--50000元补助60%;50001元以上补助70%,但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0元。
银川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0日]
银川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救助标准
关于开展2016年度职工重特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2日]
凡吴忠市区各系统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会员和利通区工会会员或具有利通区户籍的其他工会会员,每人只需缴纳50元,均可参加。住院总费用5万元且个人自付2万元以上的,分两次给予补助。略。
关于调整困难职工认定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1日]
关于调整困难职工认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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