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强化财力保障 守住民生底线 随州市财政社保让城乡居民有更多“获得感”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3日]
自2013年起对城乡居民实行大病医疗保险,四年共为4万多人次解决了2.5亿元的自付医疗费负担;2016年以来对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助,对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助;设立重度精神病患者救助资金,对重度精神病人给予免费治疗
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年自付不超过5000元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1日]
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模式,对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取消住院起付线。由财政补贴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县市政府以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标准为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商业保险,确保住院报销比例达90%以上,年度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5000元。​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1日]
对大病保险的参保对象、筹资标准和来源、保障范围、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综合费率等作出新调整。
孝感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2日]
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和标准、受理、审核和审批程序,资金筹集,监督管理,以及相关责任等作出相应规定。
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城乡医疗救助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9日]
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对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等补偿后,个人负担较重的对象给予医疗救助。 做好重特大疾病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
孝感城区重度失能老人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对孝感城区重度失能老人救助工作中救助对象、实施原则、实施时间、申报受理程序、救助标准及发放方式、鉴定机构及鉴定经费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做出规定。
医疗救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1日]
对以下问题进行解读: 一、什么是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 二、我市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是哪些? 三、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的标准是什么?
襄阳市多举措密织医疗救助保障网底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2日]
在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分别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 2016年,进一步规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综合考虑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因素,分类分段设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等。
襄阳市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1日]
凡是基本医疗救助对象中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职工大病保险的一律确定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并从2016年元月开始,所有县(市)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做到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全面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切实加强医疗救助监管。
孝感市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9日]
对孝感市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方案的资金筹集、起付线、封顶线及分段补偿比例等进行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