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国家卫健委决定在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设置5个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 国家卫健委决定在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设置5个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7日]
- 西藏自治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 西藏自治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
- 西藏自治区出台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
- 按照“应救尽救、适度救助”原则,将所有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不论户籍、不分城乡,全部纳入临时救助的范围。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
- 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 凡身患重特大疾病,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牧区医疗制度、大额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及普通医疗救助后,救助对象仍存在住院或门诊大量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每个救助对象每年可申请一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 拉萨市民政局圆满完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精准识别工作
- 制定出台《拉萨市医疗救助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拓宽救助范围,年封顶线达25万元,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到妥善安排;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截至目前共救助18人,落实救助资金58.63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