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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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6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入做好2019年度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1日]
关于深入做好2019年度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无锡市区中低收入居民疾病医疗自费支出救助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0日]
关于印发《无锡市区中低收入居民疾病医疗自费支出救助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调整本市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关于调整本市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安全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落实联系走访制度,对空巢重病的军休干部,要分工专人包干联系,原则上每周电话联系不少于两次,每月登门走访不少于一次。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发现空巢重病军休干部有重大危急病情,应及时通报军休干部亲属,并协助军休干部亲属采取迅速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0日]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度性的救助。
苏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6日]
支出型困难家庭:包括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造成医疗费用等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无锡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因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医疗费用过大,收不抵支,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南京市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
实 施 细 则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7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建立我市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医保补偿、医疗救助、慈善资助为一体的保障机制,促进贫困家庭儿童健康成长,根据《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9日]
市、县级市(区)民政、财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并根据救助方式的特点,建立实时救助、自费救助的即时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