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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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3日]
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实施办法 黄山市民政局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卫生计生委 黄山市扶贫办 黄山市人社局
关于印发《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5日]
关于印发《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5日]
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滁民办﹝2017﹞ 号 滁州市民政局 滁州市财政局 滁州市残联
黄山市全力推进临时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7日]
为解决困难群众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问题导致的暂时基本生活困难,填补和扫除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盲区”,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黄山市各级民政部门全力推进临时救助工作,有效缓解城乡贫困家庭突发灾害、就医、就学、其他生活等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并取得初步成效。
关于印发《淮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经开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现将《淮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南市民政局 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3月20日
关于印发铜陵市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5日]
关于印发铜陵市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阳2017年医疗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3日]
2017年医疗救助标准
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8日]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5〕6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8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14〕2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制定实施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