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3日 来源:阜阳民政局信息公开网站 浏览次数:4773
2017年,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合规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住院救助年度限额: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1.2万元/年;临泉县、颍上县、阜南县、界首市、开发区1万元/年;太和县2万元/年。
相关文章
标题: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
标题:关于印发阜阳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标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