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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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救济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救助对象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补偿、医疗机构减免和社会捐助后,对年度内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0日]
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1日]
救助对象患重大疾病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期间,年度内,在享受各类社会救助后,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经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负部分,低保家庭成员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85%的比例给予救助;中低收入家庭成员个人自负超过3万元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
烟台市城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0日]
烟台市城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临沂市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5日]
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救助,扣除单位和社会捐赠后,对救助对象个人剩余的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再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泰安市民政局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4日]
泰安市民政局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社会救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3日]
社会救助政策解读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抚恤优待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7日]
1.残疾抚恤;2.死亡抚恤;3.定期生活补助;4.抚恤补助关系迁移;5.优抚对象集中供养;6.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7.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8.抚恤补助优待金发放;9.优抚医疗保障;10.优抚对象轮流休养;11.复退军人精神病康复防治;12.优抚对象精神抚慰。
菏泽市民政局 菏泽市慈善总会关于印发《为生命续航--菏泽市“关爱血友儿童”专项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9日]
菏泽市民政局 菏泽市慈善总会关于印发《为生命续航--菏泽市“关爱血友儿童”专项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