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瑞昌市建立“大病医疗救助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对于实施肝脏、肾脏、骨髓移植手术中的器官源费用,另一次性给予6万元救助(如属亲属之间提供器官源的,一次性给予器官提供者3万元救助)。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4日]
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主要指: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之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家庭财产(货币财产和除基本住房、基本生活必需品之外的实物财产)不足以支付自负刚性支出的困难家庭大病患者;
社会救助工作流程图组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3日]
社会救助工作流程图组
关于印发德兴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
关于印发德兴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我县实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即时结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9日]
我县实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即时结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捐助、志愿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政策措施,分类保障,精准帮扶,不断提升全省困境儿童保障服务水平,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
南昌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更好惠及城乡困难群众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1日]
文件规范了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对象认定,对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收支认定给出了量化标准。个人自负费用由30万元降至10万元,降幅达67%,门槛进一步降低,并可享受一年一次性大病住院医疗救助,更好的惠及了城乡困难群众。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0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62号)有关规定,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医疗救助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8日]
根据贫困群众医疗救助需求,加大各级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医疗救助筹资水平和救助比例,并突出对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贫困家庭儿童实施重点救助,减轻贫困群众医疗支出负担,降低因病致贫风险,缓解因病致贫现象。按照“统一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统一搭建多方网上同步结算平台、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统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