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乌兰察布市2014年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市级统筹补偿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4日]
新农合基金主要用于建立大病统筹基金、重大疾病保障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基金总额的25%(含风险基金),当年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15%(含风险基金)。
呼和浩特市农村耐多药结核病救治医疗保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1日]
所有进入临床路径的病例全部按照定额费用标准结算,每例按月累计,即18000元/年、自付1200元/年。新农合对救治对象的补偿比例为定额费用标准的80%;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民政部门再予医疗救助,救助比例为定额费用标准的20%;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定额费用的20%患者自付。
锡林郭勒盟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5日]
从2010年开始,中央财政对参合农牧民每人每年补助60元,自治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元(对农牧民人口在6万以下的牧区旗县,每人每年补助再增加20元),盟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旗县市(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经济状况较好的地区可增加补助标准。今后,各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如有调整,按调整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