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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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增支4亿元 加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31日]
白血病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 提高救助比例后,救助对象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的自负比例由6%下降到4%,下降2%,在二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自负比例由12%下降到8%,下降4%。
重庆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5日]
通过完善挂号、诊疗系统管理,为特殊老年人(危重病、失能、无监护人)开设专用窗口或者快速通道,并提供相应导医服务;在转诊、会诊、综合治疗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条件;提倡为老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义诊;加强慢病、老年病、急救处理等方面的健康教育。
【中国新闻网】重庆设立中国首支器官捐献者家庭儿童大病救助基金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1日]
根据救助基金申请流程,所有重庆器官捐献者家庭18岁以下(不含18岁)患大病的子女因经济困难需申请救助,可携带家属捐献证明及由三甲医院出具的患儿病情诊断证明书向重庆市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提交资料进行评审,基金会将按评审结果向申请人发放1至5万元人民币不等的救助金。
【重庆商报】贫困家庭肢残儿童 可申请最高5万元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1日]
本次肢体残疾儿童救助项目的救助家庭应符合条件为:城镇居民家庭为当地低收入职工家庭、当地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农村居民家庭为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家庭(需出具村民委员会及当地民政系统证明)。计划救助对象数量为5人,将资助患儿家庭最高5万元住院费用。
我市医疗救助标准提高 救助范围扩大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3日]
因病致贫家庭的重病患者被纳入医疗救助对象。开展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渝北区建立红十字会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3日]
渝北区每年将向区红十字会捐赠1000万元,同时接受捐赠,用于建立“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对重大疾病患者、困难群众、见义勇为英雄、“三无”病人等10类人群在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及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后,属于医疗报销范围内的自付费用金额进行全额救助。   
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7日]
救助对象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先天性心脏病、重症甲型H1N1、糖尿病并发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按普通疾病规定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6000元的封顶线。
《关于开展城乡贫困人群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8日]
救助对象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先天性心脏病、重症甲型H1N1等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全年累计救助的封顶线为8000元。